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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問: 我這種情況是妊娠糖尿病嗎 問題補充: 患者性別:女患者年齡:26詳細病情及咨詢目的:孕27周喝50G糖水,1小時血糖為8.4,后30周喝75G糖水,空腹4.8, 2小時血糖8.1我在網上看到一般合75G糖水的是抽4次血,能比較清楚的看到血糖的代謝情況,那我所在的婦幼抽的這2次,能說明我的餐后血糖不正常嗎?還有我查的資料說75G葡萄糖水的2小時最高值為8.6,為什么我婦幼的醫生說是7.8?哪個準確?我這種情況是妊娠糖尿病嗎?我要注意什么?謝謝2008-07-30 15:40 提高懸賞10分 医师解答: 一、所有非糖尿病的孕婦,應在妊娠24~28周,常規做50g葡萄糖負荷試驗篩查。方法:隨機口服50g葡萄糖,1 小時后抽取靜脈血或微量末梢血,檢查血糖。血糖≥7.8mmol/L為50g葡萄糖負荷試驗異常,應進一步行75g或100 g葡萄糖耐量試驗;50g葡萄糖負荷試驗1小時血糖≥11.1mmol/L的孕婦,應首先檢查空腹血糖,空腹血糖≥5.8mmol/L,不必再做OGTT,空腹血糖正常者,應盡早行GTT檢查。二、OGTT:OGTT前3d正常飲食,每日碳水化合物量在150~200 g以上,禁食8~14 h后查空腹血糖,然后將75g或100g葡萄糖溶于200~300 ml水中,5 分鐘服完,服后1、2、3 h分別抽取靜脈血,檢測血漿葡萄糖值。空腹、服葡萄糖后1、2、3h,4項血糖值分別為5.8、10.6、9.2、8.1 mmol/L 。OGTT的診斷標準也可以參考美國糖尿病學會,空腹、服葡萄糖后1、2、3 h 4項血糖值分別為 5.3、10.0、8.6、7.8mmol/L。三、妊娠期糖尿病的診斷:符合下列標準之一,即可診斷妊娠期糖尿病。 兩次或兩次以上空腹血糖≥ 5.8 mmol/L; 葡萄糖耐量試驗4項值中2項達到或超過上述標準; 50g 葡萄糖負荷試驗1 h血糖≥ 11.1mmol/L,以及 FPG≥5.8 mmol/L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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